泡泡乐文学>奇幻小说>美强脑洞 > 骨头01
    01

    顾羽清对自己青春回忆最深刻的便是周遭朋友们戏称自己是一根肉骨头,专门招王志这条恬不知耻的狗。而现在,他正开往火车站准备接王志回家洗尘。

    他嗤笑一声,希望经过战争的洗礼,王志那死皮赖脸的劲能收一收。脑中闪过王志那张瞧着自己便憨痴样的笨脸,便免不得又回忆起他俩漫长的曾经。

    就算是有点想念,那也是掺着浓浓厌恶的味道。

    02

    王志的行为总是比大脑动得快,顾羽清跟着他妈妈来到自家拜访的那一刻,便直接上前亲吻了这个长头发的漂亮小男孩,宣称顾羽清是他的老婆了。

    只不过当时他们年纪都只有四五岁,双方的家长都以为是玩笑话,调笑了几句便放着他俩自己玩耍。顾羽清在王志试图再给他一个拥抱时狠狠推开,眼睛瞪大,白皙的脸颊都被气得都红起来:“我是男生!”

    摔在地上的王志愣住几秒,回过神来,还是笑着大声道:“那我也喜欢你!”顾羽清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只是隐隐约约有种预感:他将会被一只鼻涕虫黏上,瞧到只想转移目光,懒得与其有所接触。

    天不遂顾羽清的愿,一直到初中毕业他们都是一个班级。王志时常以各种芝麻蒜皮的小事来缠着顾春清亲他作为奖励,比如帮占座啦、帮带早饭啦或者他自己获得了校运动会跑步的第一名啦,诸如此类。

    顾羽清被烦得不行,和爸爸妈妈提及过几次都被认为是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顾羽清于是把脾气都发在王志身上,于是他们之间达成了一种畸形的平衡:王志成为了顾羽清可以随便颐指气使的癞皮狗,而顾春灯成为了王志永远嗅到就会奔来的肉骨头。

    而在初三那年,王志因为体格优秀通过测试,成为了少子军队的一员。这是他最后一次向顾羽清提出亲吻的请求,因为再也不用见到壮壮的愉悦心情,顾羽清施舍般地给予了王志一个蜻蜓点水般的亲吻。

    那是一个听着蝉鸣的夜晚,月亮也被遮挡到黑云后边,只有路灯映照着他们回家的路上,壮壮出声提出了这个请求。顾羽清直至今日仍记得壮壮当时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含着颤意的话语——

    这是他们最后的回忆。想到此,顾羽清无意识地触了触自己的嘴唇,有些不耐地啧了一声,又将手指重新握紧了方向盘。他知道王志有他的电话号码,却六年来都没有打过一次。

    就算军队纪律再严、战争战事再急迫,怎么可能连打一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可是每次想到此处,顾羽清总会用另一个想法扑灭:王志这么喜欢自己,如果有机会怎么可能不跟自己联络?

    一直到现在,他们两家邻里关系依旧甚好,便创了个共同的家庭群。而如今战事结束,王志的归家也提上了日程。顾羽清不经意提出由他来接王志洗尘,他们才又一次拥有了重逢的契机。

    顾羽清想做第一个王志见到的人。

    顾羽清在火车站外头见到王志那一刻,巨大的喜悦几乎立刻冲昏了他的头脑。原本在脑海中演练无数遍所要说的话、所要做的动作,顷刻间化为了乌有。顾羽清的眼睛不受控地舔舐王志上的每一处,发现没有他在的六年时间里,王志的变化确实很大。

    王志皮肤变得更深色了些,身材也变得更壮,穿着的黑色背心毫无遮掩的彰显着他的性张力。顾羽清有些嫉妒,想把周围偷瞄着王志的人都狠狠揍几顿。他又剃了平头,显得那张脸更具几丝张扬的英气。

    似乎唯一不变的,还是那双熟悉的眼睛。王志只自顾自地往前走,并未将目光移向别人。顾羽清很快的发现这个事实,眼看着即将要擦肩而过,没忍住大声呼喊了他的名字:“王、王志!”

    顾羽清感受到了久违的紧张,声音不受控制地结巴颤抖。

    王志的脚步顿住,有些迟疑地将身体转向声源处,他与顾羽清的眼睛终于对上。心脏的剧烈跳动一下一下地敲击在顾羽清的脑袋,他贪婪地注视着王志的表情,不肯错漏任何一点细微变化,随即他的心狠狠地沉落下去。

    那双他最为熟悉的眼睛里失去了对自己的喜欢。王志对他的出现只有惊讶,并无任何的欣喜。顾羽清发现了这个事实,这个意外的冲击使他愣在原地。

    王志朝他一步一步的走来,最后站定。他看着王志对他扬起了笑容:“好久不见。”他们之间永远都是王志先迈出脚步,这一点的未变让顾羽清感到了安全感。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