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乐文学>竞技小说>熊批吸纳宇宙万物 > 狗镇(逃亡的小马沦为小镇所有人的便器)
    狗镇,它曾真真切切地存在过。

    在迈入千禧年前,狗镇只是东山市西北部一个险恶要塞里游民聚集的部落。历经漫长的年月,游民间逐渐产生了社群关系的纽带,从满足温饱到发展经济,过上了自给自足的隐世生活。它不被历史记载,也不存在于地图上。

    为了避免后代被外界诱惑与争端叨扰,祖先给小镇取了贱名“狗镇”,并一直沿用至今。虽是穷乡僻壤,但我一直以狗镇淳朴善良的民风为荣,这里的所有人都是我的至亲,我们在狭小的地域里互帮互助、生老病死,远离了崇山峻岭外的纷扰,世世代代过着不一样却又相似的生活。

    从小我就没有母亲,被父亲拉扯大,而父亲也在两年前因病去世。他生前是镇上唯一的皮匠,一辈子勤勤恳恳,而我则有些浮躁。成年后我从事了教书育人的职业,实则只是移动的托儿所,自恃清高的我总爱摆着一沓书在镇口附近的椅子上,边看书边等待工作降临。只要居民有求于我,我便会登门照看他们家的孩童,教些拼音算数之类,至于我那沓高深莫测的书自然派不上什么用场,不过是向镇上目不识丁的居民们显摆的道具罢了。

    狗镇的一切都处在微妙的平衡中,直至二零零四年秋天的夜晚。犹记得那日,我跟往常一样坐在镇口的长凳上,与路灯下一条栓了绳的大黄狗作伴。它在啃一块带肉的大骨头,我百无聊赖地看书,还没翻看几页,大黄狗吧唧吧唧舔骨头的声音就消失了,紧接着发出一阵响亮的狂吠。

    我吓了一大跳,发现柴火屋旁有一个晃动的可疑人影,连忙抓起一本大部头就冲过去,谁知那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磕巴巴地向我求饶。

    “大哥,别,别打我!我……我是好人!!”

    微弱的月光下,一个瘦削的男人正用手臂挡着脸,手里还攥着老狗刚嚼的大骨头。我气急败坏抓住他的细胳膊扯到路灯下,没料到这人身子轻得很,被我扯得一趔趄,上方投下的亮光让他紧张地眯起双眼。我审犯人似的上下打量他,这家伙脏兮兮的,衣服破烂,整个人纤瘦文弱,脸蛋倒是挺清秀,看上去不到三十岁。他见我不作声,怯生生地睁开双眼看着我,又圆又大的黑眸子透着股可怜劲儿,就跟旁边被夺了食物的大黄狗那般委屈。

    “你是谁,来狗镇做什么?”

    他被我强硬的问话吓得一震,怯懦地回答:“我叫马明心,我……我被人追杀,想来这里躲一躲,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

    追杀?这古怪的名词我还是第一次听,我看着他嘴角残留的肉渣,心中顿时萌生了某种正义凛然以及对外乡人过分的热情,这里山高路远,偏僻至极,若是从市中心步行前来怎么说也得备上几日的口粮,瞧他两手空空连件随身行李都没有的模样,也难怪会大半夜跟狗抢吃的了。

    我一改刚才凶神恶煞的模样,语气也温和了一些。他受宠若惊,在我的引导下将自己的境遇全部说了出来。他这人看着虽然有些唯唯诺诺,但说话逻辑分明、条理清晰,三言两语间就让我明白了个大概。简而言之,他被警方当做东山市5·11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既洗不脱罪名又举目无亲,只得逃进了狗镇这个世外桃源。

    5·11大案我有所耳闻,信用社的265万被席卷一空,还死了两男一女,怎么看也不像他这副小身板能犯下的重案——回想起近些年冤假错案频发,指不定让他摊上了,我心中不禁泛起一丝同情。他继续诉苦,跟我讲述发生在他身上的绑架、逼供和栽赃陷害的事件,说着说着,声音里竟带上了哭腔,缩在长凳上抹起眼泪来。我这人一向见不得人哭,更何况这样一个楚楚可怜的小东西。

    我拍了拍马明心的肩膀,告诉他我可以向镇领导们说情,争取让他留在狗镇。他从膝盖里抬起头看着我,吸了吸鼻子,对我露出了一抹甜美的微笑,眉眼弯弯翘翘的,竟像一幅画般,“谢谢哥,还好遇到你了,不然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霎时间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我活到那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给予直白的信任,他不仅向我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坦白了所有,还并将命运交由给我处置。

    在之后的时间里,我将马明心带回了家,做了几个家常菜招待他。饭桌上的马明心一边吃一边哭,活像只被人类捡回家的流浪猫,不停往嘴里扒饭,直到小肚子都吃到鼓起来。饭后他有些不好意思,一直跟在我身后想帮忙,嘴里念念叨叨地表达感激之情,我一回头,他就用那亮晶晶的大黑眸子盯着我,把我看得老脸通红,我有些无奈地把他按在沙发上,告诉他可以安安心心地在我家住一晚,明天我就带他上镇里,他神情有些不安,但还是笑眯眯地点头,小声说道:“哥,你真好。”

    那夜我仿佛被蛊惑了似的,竟邀请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来我家,请他吃饭,给他打水洗澡,还把一半床铺分给了他。沐浴后的马明心躺在我的床上,手脚拘谨得不知如何摆放,身子像个婴儿般微微蜷缩着。我借给他的白衬衣太大了,穿在他身上如同睡裙般勾勒出他的腰臀曲线,轻薄的蚊帐随风飘摇,摩挲着他白皙的小腿肚。我有些口干舌燥,不禁心想,像他这样的人怎会是暴徒呢?长着一张年轻漂亮的脸蛋,身体纤瘦,性格还那么温吞软弱,平时应该老被欺负吧。

    月光下的他纯洁又干净,看上去乖巧极了,几颗小痣如巧克力碎屑般点缀在他雪白的脸颊和锁骨下,我鬼使神差地摸向他的脸,指尖顺着光裸的脖颈滑到肩上,只见他放在胸前的双手紧张地缩了下,并没有反抗。我注意到他大敞的领口下的白嫩胸脯,因出汗而泛着湿润的水光,这小家伙瘦得见骨,肉体却相当成熟,丰满的乳肉在侧躺的姿势下微微夹在双臂间,犹如两只白兔似的。我向下瞄去,他的两只裸足不知所措地互相磨蹭,脚趾都蜷缩了起来。

    那一刻,我许是真的对这个弱小的生灵动了情,忍不住将他轻轻搂在怀中,大手罩住他肉乎乎的小屁股,掌心里的两团肉小巧却肥圆,隔着布料滑溜溜的,如饱满的果实在我掌下滑动。他没有因为我冒犯的举动而生气,只是有些害羞地说痒,微热的气息呼在我耳畔,撩得我耳根子酥酥麻麻,我硬得发疼,但还是克制住继续轻薄他的冲动,对他说:“睡吧,明天还得忙活呢。”

    翌日,我在狗镇内部会议上讲述了马明心的事,但只字不提和案件相关的细节,只说他是个流浪的外乡人,想留在狗镇。最终十五个居民代表投票,赞成马明心留下,我松了口气。

    按照达成的共识,马明心只要每日协助居民们工作即可,薪酬按小时工的标准来发,至于他住的地点就在镇口废置的柴火屋,那里离我家很近,平日也可以仰仗我的关照,我对他本就心生好感,自然是满口答应。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马明心像一只讨喜的鸟雀,哪家有烦恼便飞到哪家,种地、砍柴、摘果实、洗衣、做饭……几乎是所有能叫上名字的活他都能干。居民们看着他乖巧老实的模样也很是满意,不忍心让他干太重的脏活,只说量力而行,还时不时在吃穿用度上接济他,把他感动得泪眼汪汪。

    每到夜晚,我会将忙活了一天的马明心接走。回到家的他系上围裙,捋起袖管,像个贤惠的小妻子,没花多少时间就做了一桌好菜,在我狼吞虎咽之时他总是双手托腮,澄澈的眸子一眨一眨地看着我,眼里尽是宠溺。浸泡在他温柔乡里的我脑子晕乎乎的,总以为自己成了家,身旁有个娇妻陪伴。

    饭后我们时常在狗镇的大道上漫步,他喜欢逛街边的小精品店,隔着橱窗渴望地看向展柜里的陶瓷人偶。有时我们会走到后山,那里是苹果园,夜空下沁人心脾的芳香萦绕在鼻间,我们并肩而行,手指不时触碰,如过电一般震颤,我脸颊发热,壮着胆牵着他的手,他也乖乖地让我牵着。在这闲适与暧昧的气氛中,我与马明心畅谈到万籁俱寂,末了他会跟着我回家,沐浴后才回到他暂住的柴火屋。那个地方太小,除了睡觉之外啥事都不能干,所以他乐得如此,对我的盛情总是感谢个没完。